[問題] 關於抵用金的使用期限?

看板Anti-ramp (非好店)作者 (不良豬)時間19年前 (2006/12/10 17:37), 編輯推噓2(201)
留言3則, 3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1
請問 如果是 會員積點可以折抵現金 但使用前要先將點數兌換後印出到門市使用 而點數一經兌換後 限1個月內使用 過期失效 在消保法或民法上是否合法 我記得之前新聞是有說 禮卷等同有價證券 不得因失效就不讓消費者使用的不公平條款 除非超過15年追朔期 上面的情況不曉得適不適用 -- http://photo.pchome.com.tw/loveloser1111/ 是我耶! 耶耶耶~~~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59.104.141.82

12/10 17:53, , 1F
6431
12/10 17:53, 1F

12/11 00:02, , 2F
本文似非分享黑店資訊之文章 請至消保板提問
12/11 00:02, 2F

12/11 00:25, , 3F
不適用,抵用金以積點兌換,不算是以金錢購得
12/11 00:25, 3F
文章代碼(AID): #15UzLB45 (Anti-ramp)
文章代碼(AID): #15UzLB45 (Anti-ramp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