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糾紛]寫給葛羅里的存證信函,請各位大大指教,大感謝!已刪文

看板Anti-ramp (非好店)作者 (過敏中勿擾)時間20年前 (2006/02/19 21:02), 編輯推噓2(201)
留言3則, 2人參與, 最新討論串1/1
正本︰美商葛羅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︰台北市敦化北路XXXXXX 副本︰消基會 內文︰本人XXX於九十五年二月十二日台北世貿一館國際書展時經過貴公司攤位時, 被業務員孫XX攔下,說只需短短幾分鐘解說貴公司產品,後來並說幫忙業績以及送贈品 等說服本人簽下訂購單。當時本人付現金壹仟元整,業務員孫XX說其代墊貳仟玖佰 壹拾捌元整的頭期款。由於當時本人完全是被動行為,即業務員孫XX主動推銷, 即屬於「訪問買賣」,又至今尚未超出七日,業者的定型化契約並不能排除消費者 受消保法第十九條的保障。目前商品也尚未送到,特此書面通知貴公司,本人XXX 解除與貴公司買賣契約,即對此訂購單(訂單編號XXXXXXX)無效並作廢聲明,並請於 七日內退還訂金壹仟元整以及業務員孫XX代墊的貳仟九佰壹拾元整。恐口說無憑, 特發此函。 謝謝B大O大等好心人的指教, 我要另外寫說以免訟累什麼的嗎? (還有假日真的不算在七天內吧,再確定的問一下...) 大叩謝(滾滾滾~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 ◆ From: 220.130.81.238

02/19 23:15, , 1F
目前在書展買書適不適用訪問買賣還是有爭議的 不過消基會認
02/19 23:15, 1F

02/19 23:17, , 2F
為算 有問題就去找消基會吧
02/19 23:17, 2F

02/19 23:53, , 3F
去找消基會當靠山啊
02/19 23:53, 3F
文章代碼(AID): #13-6nhhX (Anti-ramp)
文章代碼(AID): #13-6nhhX (Anti-ramp)